臨床各級教師職責
(一)講師(主治醫師)的職責
1、系統地擔任一門或一門以上的課程講授,組織課堂討論、承擔臨床見習、指導畢業實習等。
2、參加科學研究、教學方法探討,參加編寫、審議教材、教學參考書、自學指導書。
3、根據工作需要協助教授(主任醫師)、副教授(副主任醫師)指導研究生、進修醫師等。
4、根據工作需要,批改實習病歷、見習病歷和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的科研活動等工作。
(二)副教授(副主任醫師)的職責
1、擔任一門主要課程或者兩門以上課程講授,組織課堂討論,指導實習、臨床見習,指導畢業論文、畢業設計,掌握本學科范圍內的學術發展動態、參加學術活動并提出學術報告,參加科學研究、技術開發、社會服務及其他科學技術工作;根據需要,擔任科學研究課題負責人,負責或參加審閱學術論文。
2、主持或參加編寫、審議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、自學指導書,主持或參加教學法研究。
3、根據需要、指導碩士研究生,協助教授(主任醫師)指導進修醫師。
4、擔任指導下級醫師等思想政治和業務指導工作及教學、科學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5、根據工作需要,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的科研活動等工作。
(三)教授(主任醫師)的職責
除擔任副教授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外,還應承擔比副教授職責要求更高的工作。領導本學科教學、科學研究工作,根據需要并通過評審確認后指導碩士研究生。
1、系統地擔任一門或一門以上的課程講授,組織課堂討論、承擔臨床見習、指導畢業實習等。
2、參加科學研究、教學方法探討,參加編寫、審議教材、教學參考書、自學指導書。
3、根據工作需要協助教授(主任醫師)、副教授(副主任醫師)指導研究生、進修醫師等。
4、根據工作需要,批改實習病歷、見習病歷和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的科研活動等工作。
(二)副教授(副主任醫師)的職責
1、擔任一門主要課程或者兩門以上課程講授,組織課堂討論,指導實習、臨床見習,指導畢業論文、畢業設計,掌握本學科范圍內的學術發展動態、參加學術活動并提出學術報告,參加科學研究、技術開發、社會服務及其他科學技術工作;根據需要,擔任科學研究課題負責人,負責或參加審閱學術論文。
2、主持或參加編寫、審議新教材和教學參考書、自學指導書,主持或參加教學法研究。
3、根據需要、指導碩士研究生,協助教授(主任醫師)指導進修醫師。
4、擔任指導下級醫師等思想政治和業務指導工作及教學、科學研究等方面的管理工作。
5、根據工作需要,指導學生參加本學科的科研活動等工作。
(三)教授(主任醫師)的職責
除擔任副教授職責范圍內的各項工作外,還應承擔比副教授職責要求更高的工作。領導本學科教學、科學研究工作,根據需要并通過評審確認后指導碩士研究生。


